5月1日起施行!企业学校医院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特别是企业、学校和医院等机构需优先采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及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以满足用能单位绿色低碳发展的需求,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市发改委表示,近年来本市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目标规划引导与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仍需进一步规范。因此,《条例》的出台是基于新形势下的新要求。这部地方性法规共5章38条,涵盖了本市多种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
《条例》不仅提倡单独使用光伏或地热等可再生能源,还鼓励结合传统能源构建综合能源系统,旨在降低用户的能源成本。此外,针对“电”的获取途径,《条例》指出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于废弃矿区、垃圾填埋场以及未利用土地上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站,并在产业园区和农村地区推广分散式风电项目。
例如,“天宁1号”产业园区曾是一座以重油为燃料的热电厂,现已改造成为零碳园区,通过安装屋顶分布式光伏系统、光伏车棚等设施实现低碳运营。同样地,原大红门服装商贸城经过城市更新后转型为南中轴国际文化科技园,借助地热与光伏技术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5600吨。
除了强调供热供冷领域和生物质能、氢能的应用外,《条例》还提出要在工业、建筑、交通等多个关键行业以及城市更新、乡村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同时,鼓励支持相关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尤其是加强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并将可再生能源纳入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完善,支持建立产业集聚区和应用示范区。
未来科学城内的一座光伏建筑一体化研发中心便是上述理念的具体体现。这座建筑采用了轻型一体化装配式设计,墙体由薄膜光伏组件构成,既美观又实用。它集成了物联网与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实时监控发电、能耗等情况,实现远程调度与能源优化。随着《条例》实施,类似这样的创新建筑有望更多出现,促进本地化产业链布局,形成产业集群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