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冒名顶替升学者远不是正义的全部 追责不能止步
开除冒名顶替升学者远不是正义的全部。近日,河南焦作沁阳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关于“五旬辅警30余年前被人顶替上中专”的问题,初步核查结果显示媒体报道基本属实。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这起事件实际上早在近三年前就已经查实并作出相应处理。2022年7月,当事人席南接到河南省孟州市卫健委通知,得知自己三十多年前的高考录取通知书被冒领。相关案情是通过人事部门的干部档案专审工作发现的,冒名者因此被开除公职。冒名者老家在孟州,他在邻县参加高考,通过其父亲和舅舅的操作,盗用他人姓名冒领高考录取通知书,并在毕业后回到孟州工作。尽管冒名者已被开除,但当事人在这近三年时间里仅收到一个通知。
自2009年“罗彩霞事件”以来,各类冒名顶替升学案例多次引发舆论关注。“高考改变命运”的说法被异化,冒名者得以升学并因此获得不当利益,而被顶替者的人生轨迹则被彻底改写。时过境迁,很多人难以理解一句“已经被处理”就能成为冒名者闭门谢客的理由。
三十年来,被顶替者的人生被改写,却没有得到道歉、赔偿,也没有对冒名顶替过程的基本追查与责任追究。孟州有关部门查出冒名者档案中的多处矛盾信息,确认了冒名事实,但在涉事公职人员被开除后,进一步调查似乎停滞不前。可能是因为涉及两个县域的对接问题,或者事件体量不够大,加之时间久远,牵涉人员和机构变动较多,导致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的动力不足。无论如何,给当事人一个合理的交代不应成为奢求。
虽然专业人士指出,由于案发年代久远,需要考虑追诉时效等问题,但如果最终查实冒名者长期冒用他人姓名从事公职并获得利益,直到2022年7月才被查实,那么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2025年3月刑法新增的冒名顶替罪不排除适用的可能性。此外,冒名者基于非法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获得的公职和不当得利应当被追回,受害者损失也应被追偿,这是最基本的公道。
冒名者被开除远不是正义的全部,公众对这类事件的最大不满在于潜藏的权力不轨和私相授受。即使事情发生在多年以前,也应该追问和深究。按照冒名者的说法,当时操作由其父亲和舅舅进行,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需要进一步明晰。人事档案中的众多矛盾信息如何逃过多年来的核查?应当承担责任的人必须被追责。35年前的冒名顶替案查起来或许困难重重,但近三年的拖延扯皮总该能厘清,找到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