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曝光三地耕地毁坏亟待恢复 保护耕地刻不容缓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也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依法保护耕地不仅关乎农民权益,更是稳定农业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然而,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对耕地保护力度不足甚至破坏耕地的现象。
近期,有读者来信和网友留言反映耕地被毁问题,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采取措施保护耕地资源,维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
在山西黎城县路堡村,村民们反映村里600多亩耕地因农业园项目烂尾而撂荒10余年,已不具备耕种条件。记者实地走访发现,紧邻浊漳河与旅游公路的大片土地一片荒芜,大量耕地地面已被水泥硬化,建筑垃圾随处可见。村民刘先生介绍,2012年5月,村委会先与村里300多户村民签订租地合同,再把800多亩地租给长治一家企业进行农业园项目开发,但该项目始终未建成,绝大部分土地10多年都没有耕种过,处于撂荒状态。直到去年,有关部门才拆除了一些日光大棚设施,但地面没有改造,建筑垃圾也长期堆积。村民们表示,道路、水渠、地块耕土层都被破坏了,仅靠农民个人根本无法复垦。他们迫切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复垦耕地,恢复田间的引水渠和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让他们早日种上粮食。
在河南太康县高朗乡赵寨村,村民黄万礼的土地因为兰太高速项目取土而被破坏。黄万礼接到村干部通知后,他在小新沟边耕种的4.2亩田地全部被毁。挖掘机开过来,在种着小麦、油菜的河滩、河堤都挖了土,最深的地方挖了四五米,土地耕种层都被破坏。黄万礼展示了2017年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明其中一块1.5亩的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多名村民也表示,他们的土地被挖坏,怀疑这是以河道清淤为名过度开挖,涉嫌非法卖土。对此,高朗乡政府回应称,这是乡里的水系连通治理工程,施工方是县里一家渣土公司,清淤土方在监管下由渣土公司供应高速冲抵工程款。村民们对补偿方案不满,要求解决确权土地的问题。
在云南个旧市卡房镇马驮子村,村民龙井荣的耕地曾经租赁给矿业企业,但在租赁合同到期后,耕地里满是石头,且有大坑,积水严重,无法耕种。红河州红苗(集团)矿业有限公司2012年租用了他和哥哥位于牛滚塘冲处的30多亩耕地用于堆放矿石,租期10年。2022年到期后,矿企负责人杨维兴表示续租,并承诺按日支付租金,但并未履行。经过调解,双方约定矿企应在2025年1月28日前清理、平整、复垦耕地,并给予龙井荣有机肥20吨。然而,杨维兴并未履行承诺,龙井荣的土地仍未进行第二次整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