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端掉“毒药房”抓获5人 顶风作案贩卖列管药品
九江都昌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近期破获一起非法贩卖右美沙芬案件,成功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4人,并现场查获未售出的右美沙芬45盒。此案撕开了列管精神药品披着“合法外衣”流向社会的暗黑通道。
2025年1月,都昌警方在办理某涉毒案时发现吸毒人员服用的“愈美片”和“右美沙芬”来源指向辖区某药房。犯罪嫌疑人段某芳经营的药房自右美沙芬列管前便长期向小明、小伟等人供货。这群“瘾君子”为追求快感,大量购买这些药物,甚至将药品拆解后销售给社会青年。
国家列管右美沙芬后,段某芳的药房本应在过渡期内清理库存并备案,但她却继续进行地下交易。2024年7月1日右美沙芬正式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管控后,段某芳在不具备销售精神药品资质且未要求提供医院处方笺的情况下,仍然多次对外销售右美沙芬。她通过藏匿药品、剪毁溯源码等方式逃避监管,并以暗语联系熟客交易。
经过三个月的布控,都昌县公安局完整固定了其拆解包装、定点藏毒、定向销售的证据链。2025年3月13日晚,警方突查段某芳药房,在厨房角落的塑料桶内搜查到未售出的45盒右美沙芬分散片及其他关键物证。段某芳到案后对其在列管过渡期拒不清理库存、持续非法牟利的行为供认不讳。经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段某芳已被执行逮捕,这是全市首起告破的贩卖右美沙芬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右美沙芬全称为氢溴酸右美沙芬,是一种具有镇咳效果的中枢性镇咳药。大剂量服用该药物可导致中毒或精神状态改变,表现为注意力不集中、大脑空洞感、口齿含糊等;长期滥用则会对大脑造成损伤,甚至有致死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不予处罚。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也将面临拘留及罚款。非法持有大量毒品的,需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不同情况处以不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