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列车上曝光男子光脚遭暴力拍打 不文明行为引热议
3月25日,话题“女生高铁上提醒男子勿脱鞋放脚被打”冲上热搜榜,引发广泛关注。3月24日,有网友反映,在高铁上一名男子脱鞋光脚架在座位上,尽管网友多次劝阻未果,工作人员到场后该男子会暂时收敛,但工作人员离开后又恢复原状。当网友试图拍视频曝光这种不文明行为时,双方发生了争执。
当晚,广铁集团广九客运段发布情况说明,表示铁路公安已介入调查。此事引发了大量网友讨论,多数网友对该男子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认为其影响了他人乘车体验,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也有不少网友为女生勇敢制止不文明行为点赞,同时提醒要注意取证方式,避免冲突升级。
针对这一事件,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垂坤律师进行了专业解读。他表示,打人者可能面临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将处以拘留和罚款。若造成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如果该男子的行为造成女生身体伤害,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甚至支付精神抚慰金。
关于女子用手机拍摄男子不文明行为是否侵犯肖像权的问题,周垂坤律师指出,高铁车厢是公共空间,女子拍摄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及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并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具有正当性。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曝光者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通常不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只要女子在拍摄和传播过程中没有对男子肖像进行不当处理,如故意丑化或歪曲,就不构成侵权。
在高铁上遇到此类事件时,合法取证以及避免被认定为互殴行为至关重要。发生冲突时,应第一时间拿出手机拍摄整个过程,特别是不文明行为的具体表现,并尽快告知列车工作人员请求协助调取监控视频。面对挑衅时,务必控制情绪,不要轻易还手。若对方攻击行为危及自身安全,可在必要限度内采取正当防卫措施,但不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冲突发生后,可选择报警,警方的介入将有助于及时制止冲突并作为后续处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