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老人被前妻引诱复婚 起诉被驳回 曲折婚姻再起波澜

2025-03-24ASPCMS社区 - fjmyhfvclm

近日,家住上海徐汇区的72岁王大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他与54岁的林女士于2024年3月1日登记的婚姻无效。两人相差18岁,且这次婚姻并非他们的首次结合。

王大爷和林女士的婚姻之路颇为曲折。两人的相识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2009年5月22日他们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林女士与案外人育有一子。2025年4月26日,王大爷曾起诉离婚,双方于2023年6月28日经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在判决书中,林女士提到王大爷患有精神分裂症,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矛盾主要源于房产利益纠纷。

2023年12月13日,法院判决王大爷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他的儿子小王为其监护人。王大爷声称,离婚后林女士为了争夺财产,藏匿了他的身份证、户口本和银行卡,还收取了他承租商铺的租金。两人反复争吵导致王大爷2023年两次脑梗住院,最终被鉴定为无行为能力人。王大爷还透露,在他住院治疗期间,林女士将其偷偷带离医院,并多次以满足其生理需求为条件,要求他对她言听计从。

2024年2月26日,一则《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王大爷的房产被列入了征收范围。王大爷表示,林女士为了争夺征收补偿利益,实现为案外人儿子买房的目的,于2024年3月1日哄骗并带走自己,向婚姻登记处隐瞒他无行为能力的事实,办理了结婚登记。王大爷称自己当时对于爱情、婚姻、配偶、结婚的后果及其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结婚而发生重大变化等,是没有认知和判断能力的。

王大爷认为,再次结婚时自己已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辨认自身权利义务,没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因此这段婚姻应被判定无效。然而,林女士在法庭上坚决不同意王大爷的诉讼请求。她辩称,办理结婚登记时,自己对王大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状况并不知情,婚姻登记机关也未发现王大爷存在行为能力异常的情况,整个登记过程合规合法,不存在刻意隐瞒行为。林女士强调,复婚后在她的照顾下,王大爷的身体和精神状态逐渐恢复,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她指责小王试图通过诉讼手段获取王大爷的财产利益,尤其是拆迁补偿方面的利益,这一行为在道德和法律上都应受到谴责。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而本案中王大爷和林女士的婚姻并不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此外,我国法律并未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作为婚姻无效的法定要件。最终,法院驳回了王大爷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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