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时评】演员违法,参演作品戏份就该“一剪没”吗

2025-02-17ASPCMS社区 - fjmyhfvclm

据开屏新闻报道,近日,在《甄嬛传》中扮演余莺儿的演员崔漫莉,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行拘。网友除了谴责她的无良行径,还担心她的行为殃及《甄嬛传》。这两天,北京卫视正在重播电视剧《甄嬛传》,不少网友关心的事有答案了。2月15日,多位守着电视重播的观众发帖称,余莺儿相关戏份被“一剪没”。

此前崔漫莉在直播间自曝,曾经在横店拍戏时无证酒后驾驶,还肇事逃逸。网友举报后,浙江东阳警方迅速介入。崔漫莉发视频道歉称,直播间所说均为虚构,是为了涨粉、引流。求锤得锤,崔漫莉随后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行拘。

崔漫莉在热播剧《潜伏》《黎明之前》均有出演,但她最知名的角色,还是《甄嬛传》里的余莺儿。《甄嬛传》拥有极高的国民度,即便是余莺儿这样戏份不多的小角色,很多剧迷也是如数家珍。没想到为逞一时口舌之快,竟断送了自己的演艺生涯。

身为公众人物,管不住自己的嘴,还刻意挑衅法律底线,当然是咎由自取,被行政处罚没什么好同情的。但由于职业的特殊性,演员在触犯法律之后,往往会带来一个次生问题:那就是应该如何处理她曾经参演过的影视作品?事发几天后,北京电视台大刀阔斧地砍掉了与余莺儿相关的所有内容,表明了一种态度:对于“劣迹艺人”,就该全面封杀,不能保留任何影像资料,让其彻底消失于公共空间。

这种做法虽然看上去很爽很解气,但我并不认同。迄今为止,怎么定义“劣迹艺人”,以及“劣迹艺人”的影视作品如何处理,在法律和制度层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比如此次“余莺儿事件”,一些流媒体平台依然在正常播放,未作任何删减,唯有北京卫视删减了余莺儿的所有镜头,这显然是一种自选动作。那么,评判的依据是什么,有没有考虑过观众的切实感受,值得商榷。

我不反对“劣迹艺人”形象变质之后,对其影视作品进行后期处理,以降低其社会负面影响。但所谓的“劣迹艺人”也分很多种,犯罪的和违法的,违法的和道德品质败坏的,以及该艺人在影视作品中担任角色的分量,程度不同,性质也不同,理应区别对待,这也是罚过相当的体现,更具公平性。比如此前有明星吸毒、强奸,对于这种比较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要说删减镜头,就是直接下架作品,观众也不会反对。崔漫莉毕竟只是违法,没有真如她所说“无证酒驾还肇事逃逸”,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且她本人也只是剧中的一个小角色,影响力有限,行为本身也相当小众,大可不必担心会有很大的负面效应。

对“劣迹艺人”的作品“一剪没”,真正影响的未必是艺人个人,而是作品。影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动辄删掉其中一个人物的所有镜头,必然会造成剧情的不连贯和节奏的流畅性,十分影响观影效果。有不少网友表示,“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胡作非为,就毁掉一部经典”,像《甄嬛传》这样热播十多年经久不衰的好作品不多见,仅仅因为个别演员就粗暴删减,可能对其他演职人员包括观众,都未必公平。

近年来,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娱乐圈歪风邪气的整治,对于明星艺人的形象管理也日趋严格。这是好事,意在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但也不必走向另一个极端。建议相关部门制定明确的标准,根据艺人行为的严重性分级处理,同时保护作品的完整性。

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责任编辑 罗秋旭

责任校对 猫恩泊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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